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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财险一支公司虚增108万费用被处罚

华泰财险一支公司虚增108万费用被处罚,而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研究发现,华泰财险下属公司套取费用的情况屡屡发生。

12月23日,银保监会网站显示,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南通银保监分局)发布通银保监罚决字〔202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南通银保监分局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虚列社区活动经费被罚

通银保监罚决字〔202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存在虚列社区活动经费的行为,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下辖38家EA门店,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各门店保费收入3578.93万元,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支付给各门店的社区活动经费合计108.18万元。该活动经费与各门店保费收入挂钩,约为门店总保费的3%。各门店向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申请报销社区活动经费时未提供所购活动物品发票,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未对品牌宣传和业务宣传等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108.18万元的社区活动经费对应的社区活动实际均未发生,该费用实际用于各EA门店的业务拓展。

此外,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管理的情形。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未向公司保险销售人员和EA门店主发放保险销售人员执业证书。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员工韦某于2020年5月31日离职,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为其办理执业登记注销;门店店主李某于2019年6月5日退店,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为其办理执业登记注销。上述事实有从业人员信息表、执业登记信息表、谈话笔录、情况说明、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上述虚列社区活动经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南通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上述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管理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南通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4月14日至今,俞小飞任华泰财险南通中支公司负责人,参与了上述虚列社区活动经费行为的实施,并在该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应负管理责任。上述虚列社区活动经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南通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俞小飞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内部硕鼠频现 内控管理待提升

2020年6月9日,滨州银保监分局发布的滨银保监罚决字〔202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滨州银保监分局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滨州中支公司)违规报销套取费用,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经查,华泰财险滨州中支公司存在违规报销套取费用,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问题。

2019年8月,无棣县华泰保险福民专属代理店在华泰财险滨州中支公司重复报销车辆信息收集服务费,2019年8月阳信县华泰保险联合专属代理店在华泰财险滨州中支公司重复报销承保出单及保批单配送服务费。2019年5月阳信县华泰保险联合专属代理店社区审批表及活动照片和2019年8月惠民县姜楼镇浩冉华泰保险专属代理店社区活动审批表中存在赠送礼品、奖品的表述,该行为属于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

时任华泰财险滨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孙洪峰、时任无棣县华泰保险福民专属代理店店长孙瑞发、时任阳信县华泰保险联合专属代理店店长姚延亮、时任惠民县姜楼镇浩冉华泰保险专属代理店店长韩敬鹏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上述违规报销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和《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滨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华泰财险滨州中支公司处罚款5万元。其余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处罚与警告。

华泰财险内部的“硕鼠”频频出现,反映出其多家支公司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淡薄,在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屡屡出现,是否有局部或全面整顿的必要呢?

标签: 华泰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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